职位关键词
投递时间: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1日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并开展课程讲授,确保教学内容符合课程标准和学生发展需求
2、根据学生特点因材施教,组织课堂活动,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参与度
3、定期布置作业并进行批改反馈,评估学生学习效果,适时调整教学方法
4、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及教学培训,持续提升教学水平与专业能力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4.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且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且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报名截止之日)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5.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报名截止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或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人事干部档案规范、履历清楚、材料齐备。6.博士后出站人员(2026年出站)应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2026年6月底前取得博士后证书、完成出站手续,且明确为脱产博士后,与其他单位无人事关系,并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7.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4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50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8.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应聘。10.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11.专任教师中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还需满足相应业绩与团队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