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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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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牵头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负责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它败坏党风行为的问题线索处置;3.负责省委巡视组、集团公司党委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4.负责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转办和交办的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5.负责开展集团公司纪委组织的专项督查工作,指导所属各单位纪委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和专项督查等业务工作;6.负责参与集团公司有关问责的调查工作,对所属各单位问责情况进行督查、督办;7.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执纪监督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指导所属各单位纪检部门完善各项监督执纪制度;8.完成集团公司纪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创新意识、法治理念、职业素养,注重团结协作。(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二)任职资格(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45周岁以下。(2)具有累计5年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专职纪检工作经历。(3)熟悉公文处理、纪检等相关政策及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和办案能力。(4)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经历的,应在正科级、二级主任科员或相当层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5)具有省属国有企业或驻赣央企任职经历的,应具有同层级副职任职经历,或者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其他层级国有企业的,需出具相当层级岗位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6)具有非国有企业任职经历的,应在资产规模200亿元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的企业总部部门副职岗位(或相当层级岗位)工作,或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或相当层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7)具有法学类专业背景,或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上述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0月30日。(三)不得应聘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解除聘任(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过党政纪处分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不能与现单位解除聘任(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7)不符合国有企业亲属关系回避、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8)与省建材集团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同业保密情形的;(9)具备一定规模经商办企业情形的;(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