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关键词
投递时间:2026年02月04日-2026年02月10日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数学课程的教学工作,制定教学计划并实施课堂教学
2、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开展辅导与答疑,提升学生理解与应用能力
3、参与教学研讨与教研活动,持续优化教学方法与内容设计
4、配合教学管理要求,完成作业批改、学习评估及相关教学任务
岗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7.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本科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9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8.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 (1)获市级以上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二等奖以上或区县级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以上; (2)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优教师等荣誉称号。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