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关键词
投递时间:2026年03月24日-2026年04月15日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并开展课程讲授,确保教学质量与学生学习效果。
2、根据学科要求布置作业、组织测验并进行学习情况分析与反馈。
3、关注学生课堂表现与成长发展,提供必要的学习指导与个性化辅导。
4、参与教研活动及教学培训,持续提升教学水平与专业能力。
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心理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二)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24日以后出生),被列为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或具有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5年3月24日以后出生)。(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四)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6年4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五)具备或正在申请岗位要求的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2024年、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6年 前取得。(六)岗位要求英语专业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6年 前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七)岗位要求职称证书的,须于2026年 前取得报名时提供职称证书(文件),证书的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匹配。(八)工作经历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为准,截止时间为2026年 。其中岗位要求教学工作经历的,须具有学校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九)获得地市级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及以上专业称号,或地市级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学评优课、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含)的在职优秀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免笔试(笔试成绩与参加该学科笔试者的最高分相同),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中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学科,必须参加相应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成绩排名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