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关键词
在校/应届
投递时间:2026年04月02日-2026年07月01日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和年检等工作,按月及时打印收、付款银行回单、对账单等工作;2.负责公司的票据管理,开具支票、发票、收据工作,进行票据保管、领用、开具登记等;3.按时完成工资发放及保险公积金、税款的缴纳工作;4.根据公司付款制度,审核公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准确性,根据原始凭证初步编制记账凭证工作;5.填报财政部、国资委月度报表报送工作,配合会计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年度预决算及年度资本收益上缴工作;6.定期对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进行整理、汇总,装订成册;7.与各业务部门对账工作,不定时查询银行账户收款情况,发送至各业务部门;8.统计相关工作;9.办理税务相关业务工作;10.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中共党员优先。 2.有大局观和敬业精神,主动担当作为,认真负责,善于团结同志。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 4.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能适应在天津市范围内工作地点的短期临时性调动。 (二)专业条件 1.财务、会计、审计等财经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3年及以上会计核算及相关财务工作经验,具备初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大集团工作经验,熟悉审计流程者优先。 3.熟悉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税法及内部控制等法律法规; 熟悉日常账务处理、税务处理、财务报表编制、财务软件、财务管理和财务分析。 分析 4.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和撰写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投递简历: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3.曾被开除党籍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该招聘岗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