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关键词
在校/应届
投递时间:2026年04月07日-2026年04月14日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安排案件开庭、询问、听证、判后答疑等时间、地点并及时通知各诉讼参与人;2.核对委托授权手续等材料,并办理阅卷手续;3.制作并送达出庭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4.担任案件庭审及其他记录工作;5.校对、送印、送达裁判文书,及时完成案件的移送上诉、退卷工作;6.案件审结后,及时登记生效,并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7.根据法官意见做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等司法公开工作;8.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年满十八周岁,大专、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6.具备高等学校法律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7.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6.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