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校招收直接入伍军官、招聘文职人员、招生军人研究生和非军籍研究生,欢迎来我校参军入伍。
一、军人研究生
1. 硕博均招生;
2.入学获军籍研究生招生学科(参军入伍):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光学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电子信息、机械;
3.入学即入伍,入伍后受少尉军衔,享受少尉工资待遇。
二、无军籍研究生
1.硕博均招生,无军籍研究生招生学科: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机械;
2.自2018年无军籍招生以来,无军籍毕业学员就业率近100%,主要面向航天科技集团等央企、商业航天公司等;也可应聘为大学的军队文职人员。
3.无军籍博士毕业生可免笔试应聘本校军队文职人员;
4.博士奖学金10000—18000元/年,硕士奖学金4000—12000元/年(100%全覆盖);
5.博士助学金最低标准4500元/月(实际中位值6000元/月),硕士助学金最低标准2500元/月(实际中位值4500元/月),每年按12月发放。
三、军队文职人员
1.招聘岗位:教学、科研岗位。
2.专业要求:信息与通信工程、数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电气工程、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3.学历要求
博士,选拔招录对象原则上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者“双一流”建设学科中的毕业研究生。具体岗位要求情况可向用人单位致电详询。
4.薪资福利
文职人员福利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当,总体上高于地方同类人员。
(1)工资待遇
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补助等。以应届毕业生为例,博士研究生可确定岗位等级十级,月工资在15000元以上。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的,年底发放奖励工资。
(2)住房保障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补贴(含住房补助、房租补贴)随工资发放,缴纳住房公积金,怀柔校区文职人员可租住大学宿舍。
(3)社会保险
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军队以补助方式随工资发放。享受军队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军队为文职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4)落户办理
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直接落户,直接引进社会人才博士直接落户。
(5)福利抚恤
大学拥有2所北京市一级一类幼儿园,文职人员享受现役军官子女同等入园待遇。享受子女保育教育费、防暑降温费、体检、寒暑假休假等福利待遇。平时抚恤执行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参加军事任务伤亡的抚恤优待执行现役军人政策。发放军队文职人员制服。
(6)其他待遇
教学岗位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发放课时费。科研岗位发放科研岗位等级津贴。教学科研岗位根据承担和参与的科研工作,发放科研绩效津贴(按照科研项目研究经费数额的一定比例核发)。
四、直招军官
1.招聘要求和军队文职人员一致。
2.入伍后受上尉军衔,享受相应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