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学生报名入校
外校学生请携带身份证进校参加招聘会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南通市崇川区卫生系统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备案制)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崇川区卫生系统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备案制高层次卫生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崇川区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栏目查询。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户籍不限。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1989年4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4.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备医护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具有相应层次、对应学科的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暂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5.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教育阶段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2)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党员(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团干)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3)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文章、中华级和北大核心期刊文章、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文章;
(4)作为主要完成人(含课题主持人在内排名前三)参与校级或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2025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根据岗位要求,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招聘程序和其他相关内容详见正式发布公告
单位名称 | 南通市口腔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南通口腔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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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医疗卫生单位 | 单位行业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标签 | |||||||||||||||||||
隶属单位 | 下属单位 | 单位官微 | |||||||||||||||||
单位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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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介绍 | |||||||||||||||||||
单位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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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 类型 | 性质 | 最低学历 | 人数 | 薪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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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硕士 | 医师 | 全职 | 硕士 | 12 | 7000-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