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关键词
在校/应届
投递时间:2026年04月17日-2026年04月19日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负责小学阶段课程的教学工作,制定并实施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2、关注学生学习情况,因材施教,组织课堂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3、定期批改作业,进行学习评估,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在校表现。
4、参与教研活动,配合学校完成教学管理及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5.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6.符合以下任一身份条件:本市户籍社会人员、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持有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7.学历要求: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高级中学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8.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