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关键词
在校/应届
投递时间:2026年06月03日-2026年06月12日
职位描述: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总院法律事务工作,组织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2)负责总院重要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指导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纠纷处理等工作。(3)组织处理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4)对于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保障总院依法合规运营。(5)指导总院所属企业法务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培训。(6)协调总院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外部法律相关机构的关系。(7)其他应当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岗位要求:
(1)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2)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法律相关工作经验不少于8年;具备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受聘为企业一级法律顾问、曾任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4)精通民商事法律、国有资产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熟悉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法律政策;具备扎实的法律风险管控、合规体系建设、重大合同审核、投融资及并购重组等法律实务工作能力。(5)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与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为企业战略决策提供高质量法律支持;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6)具备优秀的分析判断、谈判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管理意识,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7)具有中业、大型国有企业法务管理工作经历,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经历者优先;具有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大型合规风控部门任职经历者优先。